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:违规私募基金清查启动
发表时间:2007-07-13 07:40 来源:转载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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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估算,私募基金总量高达万亿元,不规范私募占4成
不久前还风光无限的股市"带头大哥777"日前已被吉林省警方刑拘,司法部门确认其团体涉嫌利用QQ群等形式非法敛财。正当市场担心此案是否会导致私募基金遭清理时,有报道称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日前正在清查违规私募。
据报道,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人士日前表示:"这次清查的重点并非全部私募,主要是不规范的私募基金。"一些小的私募基金,如通过网络推荐股票的,还有承诺保底收益,到期不能兑现的,这些基金面对的往往是中小投资者,甚至有些人是把吃饭钱、养命钱拿给私募去做投资,这样一旦市场不行,风险是很大的。
有关部门清查违规私募?
深圳证监局一位高层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私募基金设立不需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,目前他没有听说有关部门清查私募基金的消息,有关清查私募基金的传闻应属市场谣传。
某私募基金告诉记者,他不知道公安部清查违规私募的事,也没有听到有关这方面的消息。他掌控的私募是信托型私募基金,是当前阳光化和规范化的私募形式,所以他并不担心会被清查,甚至对这类消息也不太关心。
某私募基金业人士表示,此次清查私募可能主要是查不规范私募,诸如承诺保底或承诺保收益的私募,通过网络博客推荐股票的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,当前有关部门只是清查网络私募形式,其他方式的私募基金并不在清查之列。接受采访的几位私募基金经理都在信托型私募任职,多数人对于私募司法解释的进展并不太关心。
有些私募人心惶惶
一私募基金的负责人表示,听说上面在查私募基金,大家都人心惶惶。
对于对"带头大哥"的调查,该负责人分析,从其博客和相关的新闻报道看,其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。一是,其QQ群收费,如果提供信息不真实,很可能类似过去某些咨询机构,涉嫌欺诈;其次,其博客点股,类似之前的某些"黑嘴",涉嫌利用其影响力发布虚假信息操纵股价。"公民有言论自由,谈论股票无可厚非。但谈得过火才可能出事,他的博客火得太快了。"他说。
对此,法律界人士也认为,博客利用其影响力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如何追究,对司法界也是一个新的命题。记者注意到,近期多个荐股博客纷纷表示,出于种种原因关闭。
清查重点是不规范私募
规范和不规范私募到底有什么区别?目前私募司法解释处于论证阶段,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,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作出说明,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或不规范私募?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。
据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庭长邹碧华说:"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,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。认定不规范的私募,主要有两个特征,一是承诺保底收益;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。"
在私募基金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,"没有个说法"是私募基金的软肋。采访中,一私募基金经理告诉记者,目前小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用客户账户来进行操作,然后对收益进行分成。即使是一些上规模的私募基金,也避讳将资金集中到公司账户或某个人账户进行操作,"分分钟可以扣上'非法集资'的帽子"。
当记者提到,私募的收益实际上没有缴税时,该人士不无激动地说,私募基金迫切需要规范,不是私募不想纳税,而是没有规则可循。"如果相关司法解释不出来,解释权在管理层手中,私募基金只能任人宰割。"
不规范私募达30%~40%
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总额到底有多大呢?
一些私募基金人士认为,私募基金的资金量目前估算至少应该有上万亿元。而且私募基金的存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法规来给予其合法地位,并有相关的规则来遵循。从法律角度看,私募基金处于边缘地带,谨慎操作的私募基金细究起来应该没有什么大的问题。从"带头大哥"的做法上看,"带头大哥"实际上不属于私募基金。对"带头大哥"的调查,对目前私募基金的运作不会有什么实质性影响。但媒体报道的公安部对于私募基金调查的消息,肯定会带来心理上的影响。
一大型私募基金操盘手表示,国内私募基金的量虽无法给出确切统计数据,但可以肯定的是,私募基金已经成为本轮牛市中的一支重要力量。
令人担忧的是,在这支迅速膨胀的私募队伍中,规范的私募基金所占比例并不乐观。据一私募基金经理推测,目前市场运作不规范的私募基金占比约在30%~40%。
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:
给私募基金合法地位
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,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,使之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,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。她指出,今后将彻底扭转政府在金融活动中承担过多风险的状况,只有让市场主体自己承担风险才能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。
吴晓灵表示,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新的合伙企业法为私募基金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,但仍有待国务院出台具体管理办法。
吴晓灵表示,私募基金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人,应当予以大力发展。但在当前,需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加以区分。
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上市证券,包括对冲基金,多活跃于二级市场。由于在中国有私募基金坐庄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国内名声不佳,国际上对冲基金对市场冲击也鲜有美名。吴晓灵指出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巨额持仓失败有可能波及证券二级市场,因而具有一定的外部性。因此在监管方面,应当注意在法规中限定投资人资格,由注册机关报抄监管机构,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其大额交易进行监管。除此之外不应再有特殊规定。
而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未上市的企业股权,伴随企业成长的不同发展阶段培育公开上市的企业资源。
专家看法
尽快出台私募司法解释
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私募基金并不必然构成违法犯罪。例如,有人说动一些人设立一家投资公司,或成立一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,投资包括证券在内的经营实体就是合法的。当然如果公司弄得不好,可能构成非法经营、价格操纵、甚至非法集资都有可能。对于不规范私募没有具体界定,严义明指出,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,公开募集、集资等是不对的,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则是合法的。严义明认为,有关部门清理不规范私募基金,对证券市场具有积极的影响。从长远来看,此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,减少市场不正常波动。
业内人士呼吁,为了加大清查不规范私募的针对性,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私募司法解释,让有关执法部门做到有法可依,让私募基金队伍明白自己的软肋。
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:违规私募清查启动
"查私募基金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,近期内会有一系列的工作部署。"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某人士对记者说。
据新华社报道,7月9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,未经证监会批准,擅自从事的证券投资基金募集、管理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与此前后,不久前还风光无限的股市"带头大哥"已被吉林省警方控制。
部分基金人士已嗅到空气中的紧张气息。"最近确实在查,先查基金,再查券商,再查私募,还有一些咨询机构也在此列。"某基金业内人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。
记者还获悉,有关私募基金的司法解释工作已列入最高法院的工作计划,目前尚处在论证阶段。
松散型基金是重点
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人士向记者表示:"这次清查的重点并非全部私募,主要是不规范的私募基金。"一些小的私募基金,如通过网络推荐股票的,还有承诺保底收益,到期不能兑现的,这些基金面对的往往是中小投资者,甚至有些人是把吃饭钱、养命钱拿给私募去做投资,这样一旦市场下行,风险是很大的。
私募基金业人士无疑对清查行动最为敏感。
"你观察这段时间的盘面,迹象还是很明显的。"北京一私募基金操盘手随后打开电脑,点出几只股票。
"私募基金青睐的股票,一般有几个特点:一是股价波动大;其次是公告的持股数非常集中,但在前10名流通股大股东的名册中又无基金身影;再次是小盘股,因为盘子大了小资金撬不动。"近期内这几只股票确实都呈单边下行走势。
目前市场普遍认为,私募基金规模至少超1万亿。而此前的2001年,时任央行非金融机构政策司司长的夏斌估计,私募基金规模超过7000亿。
一大型私募基金操盘手表示,国内私募基金的量虽无法给出确切统计数据,但可以肯定的是,私募基金已经成为本轮牛市中的一支重要力量。
令人担忧的是,在这支迅速膨胀的私募队伍中,规范的私募只占其中一小部分。
据业内人士介绍,现在市场上的私募主要有四种类型。
第一种是信托型基金。该类基金让客户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,信托公司跟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管理协议,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管理。管理人购买一定的比例如20%,但管理人权益列后,换言之就是后赚先赔。这种私募借助了信托法的法律基础,法律界定很清晰,是规范的信托计划。目前市场上,这类私募总量不超过100亿。
第二种是公司型基金,一般几个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,注入一笔资金,然后交给一个专业的管理公司去管理。"这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,特点是参与者必须成为股东,缺点是做不大,只能在熟人之间,不可能大面积发行。"
第三种是有限合伙制。一方出钱,另一方出专业能力,共同成立一家公司,在章程中约定分配比例,不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。"这种方式最晚出现,现在量也不大,但会是将来私募的方向。"
最后一种也就是最传统的方式,就是松散型私募基金,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为有资金的客户服务,提供咨询或者代理操作,"这种类型现在占私募总量的绝大部分,保守估计在2000亿左右,但这种风险也最大",某基金人士表示。
私募司法解释正在论证
一直以来,我国关于私募基金的法律规定不健全,只有《证券法》第十条有一个原则性规定:"非公开发行证券,不得采用广告、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。"而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主体资格、监督等没有法律规范,大量的私募基金游走在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。
"私募基金首先是道德风险,其次才是盈利能力的专业风险,如果管理人把钱卷走了,那就是血本无归。"业内人士认为。
"信托型基金,钱放在银行,谁也拿不走,而公司型基金,通过公司的股权安排,个别人也难卷走钱,但松散型私募则面临两大风险,一是基金管理人卷款而逃,二是在市场操作中亏损的风险。"
"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,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。认定不规范的私募,主要有两个特征,一是承诺保底收益,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。"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庭长邹碧华对记者说。
据悉,今年以来,私募基金案件逐渐增加,仅上海市法院系统到目前为止已经受理了两起私募基金案件。
私募基金现在处于三无状态--无批准的资质、无承担责任的能力、无法监控,因而急需规范。据记者了解,私募基金的司法解释制定工作已经列入最高院今年的工作计划,目前正处在论证阶段。
业内人士表示,这次清查不规范的私募基金,不会对市场的资金面造成太大的影响,"现在市场的流动性仍然过剩,外资还在涌入,把不规范的私募基金清出去,不会影响市场的基本面,相反有助于市场健康发展"。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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