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分之一被查企业有问题 外资房地产补税3858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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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1-22 07:16更新 来源:北京娱乐信报 | 发表评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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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贺文华)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处获悉,在该局去年开展的对本市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中,涉外房地产企业补税金额高达3858万元,相当于其申报纳税金额的一半。可见,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问题依然是税务部门监管的重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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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税局去年检查了68家外商投资的房地产企业,其中有20家存在问题,有问题率近三分之一。在检查期间,这20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申报税额7825万元,但最后被税务局检查出问题后补缴的税款还高达3858万元,补税金额占了申报金额的近一半。在查补税额中,企业所得税的比重最大,占了3856万元。
北京市国税局稽查部门负责人表示,检查发现,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违法问题主要有:取得消费者的售房预收款,却不向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,不将购房者贷款放入该缴税的“预收账款”,而是放入不缴税的项目中;项目竣工达到清算条件,却故意不向税务机关申请竣工清算,从而少缴税款。
此外,违法的外资房地产企业还在开发成本上动脑筋。没拿到发票就能把白条入账,发票没有付款单位名称,或者名不副实。还有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缴税前超额列支“业务招待费”、“福利费”等费用,造成应纳税所得额减少,使税款缩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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