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内外资企业统一为25% |
| 2006-12-25 07:22更新 来源:中国青年报 | 发表评论 | 第1页/共3页 <<上一页 | 下一页>> |
| 今 日 推 荐 |
![]() |
工行涨停 大盘暴涨102点突破2400点关口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审议内外资企业统一为25% 社科院2007社会蓝皮书 中国收入差距达18倍 合作购房深圳破冰 均价仅为1500元/平方米 |
![]() |
基金重仓股集体暴涨之谜 两只被严重低估的股票 本周股评家最看好的个股 顶级券商力推4只潜力股 |
历经10年酝酿,为各界广泛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,于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。草案将内、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%。
|
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
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今天就草案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,此次立法旨在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、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,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。
参照国际通行做法,草案体现了“四个统一”:即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,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,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,统一税收优惠政策,实行“产业优惠为主、区域优惠为辅”的新税收优惠体系。
一旦这部法律获得通过,将结束中国长达20多年的内、外资企业税负彼此不同的“分制”时代。“这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、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,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和呼声。”金人庆说。
两税合一
目前,我国企业按内资、外资性质不同,在缴纳所得税时适用不同的税法和税率。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,为吸引外资、发展经济,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尽管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均为33%,但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%或15%的优惠税率,而内资中只有微利企业能够享受27%或18%的照顾税率。这有助于吸引外商投资,却令内资企业在税负上遭受差别对待。
“税率档次多,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。”金人庆今天说,加入世贸组织后,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,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,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,继续采取内资、外资企业不同税收政策,必将影响统一、规范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。
同时,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,扭曲了企业的经营行为,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,造成国家税款流失。另外,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的许多重要税收政策权威性不够,法律效力不高,也需要借此次立法的时机上升为法律。
一直以来,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、公平竞争的呼声很高。自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,共有54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16件议案要求制定企业所得税法,统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。
金人庆表示,企业所得税“两法合并”改革,“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”。
| 盛典国际商机无限 | ||||
|